學校文化環境
所謂“文化環境場”是指形成學校總體文化的“場”效應,使學校育人取向文化、校長文化、教師文化、學生文化、課程文化、制度文化、精神文化、物質文化等形成和諧統一的“文化環境場”,使廣大師生員工在這個“場”力的效應作用下,得到各自相應的發展,而達到學校文化育人的總體目標。
①校長文化要發揮“魂”的作用。校長是教育理念的承載主體,也是辦學理念的踐行主體。校長文化可解讀為:在學校文化進程中所折射出的校長獨有的規律追求和職業(行業)特征;校長是學校先進文化的代表,在適應主流文化取向的人才培養模式上,其教育理念、思維方式、行為方式要能夠體現學校文化的整體要求,其自身的品格、修養、風范也應成為師生楷模。
②教師文化要發揮引領學生文化“魂”的作用。教師文化是學生生命存在價值認同的核心。教師文化是影響教育生命活動的文化之源。教師對生命意義的認識,對學生生命個體價值意義的體悟,直接影響著教育教學活動的最終結果。富有生命責任感的教育能造就千千萬萬具有個性的智慧人才,沒有生命責任感的教育就可能扼殺學生的生命發展個性,而誤人子弟。因此,引導教師去感悟和體驗自身文化中生命的意義,從理性的角度認識生命的存在性、深刻性和創造性,實現教師對生命存在價值的認同,是教師文化生長、發展、成熟的必要前提。以此來引導教師文化發揮其引領學生文化“魂”的作用,達成學校文化育人的總體目標。
③課程文化要承載學校文化的精神體系,引領學校育人文化與時俱進。學校育人主要是通過課程文化來實現的,課程文化承載了學校的教育思想、價值觀念、育人目標追求,也承載了校長文化、教師文化對育人的期望,還反映了當今世界教育文化發展的要求。因此,確定學校文化構建戰略目標,必須十分重視對課程文化發展目標的構建。要使它既能充分反映學校的精神文化體系要求,又能充分反映時代的新特征、新要求,使課程文化在學校文化環境場中發揮載體引導的作用。

